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信息化改造提升暨数字孪生建设项目(一期)开标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9时00分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信息化改造提升暨数字孪生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编号:豫工程******001
二、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9.97分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
服务期限:建设期12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软件提供五年免费质保,硬件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
资格能力条件:/
项目负责人:张玉明
职称证书编号:a************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1.39分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
服务期限:建设期12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软件提供五年免费质保,硬件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
资格能力条件:/
项目负责人:严慧敏
职称证书编号:(2020)******7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7.07分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
服务期限:建设期12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软件提供五年免费质保,硬件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
资格能力条件:/
项目负责人:吴礼福
职称证书编号:******034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河南省水利厅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0号院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南水北调运行保障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万通街72号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号9层901号
邮 箱: ******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河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信息化改造提升暨数字孪生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编号:豫工程******001
二、评标结果
******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9.97分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
服务期限:建设期12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软件提供五年免费质保,硬件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
资格能力条件:/
项目负责人:张玉明
职称证书编号:a************
******有限公司(联合体)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81.39分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
服务期限:建设期12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软件提供五年免费质保,硬件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
资格能力条件:/
项目负责人:严慧敏
职称证书编号:(2020)******7
******有限公司
评标总得分:77.07分
投标报价:******.00元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规范及设计要求
服务期限:建设期12个月;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软件提供五年免费质保,硬件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
资格能力条件:/
项目负责人:吴礼福
职称证书编号:******034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8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河南省水利厅南水北调工程管理处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0号院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南水北调运行保障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万通街72号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0号9层901号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