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凉山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保持对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各地各行业系统采取积极举措加大打击力度,查处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有效遏制了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易发高发的势头,促进全州招投标市场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现将2023年以来查处的5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请广大招投标活动市场主体和监管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共同维护好全州招投标市场公平秩序、实现好各方主体合法权益。
******有限公司在投标中弄虚作假
******有限公司在普格县则木河普基镇顺河村段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投标******有限公司处罚款16.77万元,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建忠、宋岩均处罚款1.67万元,同时要求该公司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
******水利局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
******水利局在甘洛县田坝河谷农文旅产业带暨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中******水利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1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规避招标
******有限责任公司在实施宁南依补河四级、五级电站互联35************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9.7万元。
******有限公司转包项目工程
******有限公司在实施宁南县乡镇干************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款7.48万元。
******有限公司超标准收取投标保证金
******有限公司在代理会理市20************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处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