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猪口蹄疫o型、[**]型二价
灭活疫苗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重庆市。
2.2招标规模:预估采购金额为249.95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有限公司在川渝地区布局有种猪规模11.1万头,自育肥规模68.4万头,另配套有一定规模放养,在未来1-2年相继实现投产运营。本项目主要是各项目公司猪口蹄疫o型、[**]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98/jscz/2013株+re-[**]/wh/09株)或(ohm/02株+[**]kt-iii株)或(o/my[**]98/by/2010株+o/pan[**]sia/tz/2011+re-[**]/wh/09株)的生产(采购)、运输、移交及后期售后服务、技术指导等,具体详见合同。
2.4服务期限: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面完成合同约定委托范围的全部内容为止(在此期间出现合同约定的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
2.5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各地方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以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 证书》及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为本国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 证书》及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投标人本次拟投标猪口蹄疫o型、[**]型二价灭活疫苗﹝疫苗毒株型号只能为(re-o/my[**]98/jscz/2013株+re-[**]/wh/09株)、(ohm/02株+[**]kt-iii株)及(o/my[**]98/by/2010株+o/pan[**]sia/tz/2011+re-[**]/wh/09株)其中一种﹞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2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人只能就猪口蹄疫o型、[**]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98/jscz/2013株+re-[**]/wh/09株)、(ohm/02株+[**]kt-iii株)及(o/my[**]98/by/2010株+o/pan[**]sia/tz/2011+re-[**]/wh/09株)三种毒株型号疫苗中选择一种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即非生产企业)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拟参与投标品牌口蹄疫灭活疫苗生产企业对此项目盖有公章的授权书,且授权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合同期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将下列资料(详见第4.2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罗先生,电话:******),招标人审核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4.2招标文件获取所需资料要求:
(1)经办人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4)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拟参与投标品牌口蹄疫灭活疫苗生产企业对此项目盖有公章的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合同期之后)。
(5)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 证书》及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产品若为本国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 证书》及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①上述资料要求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②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
③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应明确投标人的指定邮箱。
******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天府汇城3号楼3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有限公司官网(******/)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天府汇城3号楼3层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8-******
灭活疫苗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重庆市。
2.2招标规模:预估采购金额为249.95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
******有限公司在川渝地区布局有种猪规模11.1万头,自育肥规模68.4万头,另配套有一定规模放养,在未来1-2年相继实现投产运营。本项目主要是各项目公司猪口蹄疫o型、[**]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98/jscz/2013株+re-[**]/wh/09株)或(ohm/02株+[**]kt-iii株)或(o/my[**]98/by/2010株+o/pan[**]sia/tz/2011+re-[**]/wh/09株)的生产(采购)、运输、移交及后期售后服务、技术指导等,具体详见合同。
2.4服务期限:服务期为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面完成合同约定委托范围的全部内容为止(在此期间出现合同约定的依法解除或协议解除合同的情形除外)。
2.5质量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兽药质量标准》、各地方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以及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企业。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 证书》及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为本国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 证书》及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
3.1.3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4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投标人本次拟投标猪口蹄疫o型、[**]型二价灭活疫苗﹝疫苗毒株型号只能为(re-o/my[**]98/jscz/2013株+re-[**]/wh/09株)、(ohm/02株+[**]kt-iii株)及(o/my[**]98/by/2010株+o/pan[**]sia/tz/2011+re-[**]/wh/09株)其中一种﹞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2其他要求:
(1)本次投标人只能就猪口蹄疫o型、[**]型二价灭活疫苗(re-o/my[**]98/jscz/2013株+re-[**]/wh/09株)、(ohm/02株+[**]kt-iii株)及(o/my[**]98/by/2010株+o/pan[**]sia/tz/2011+re-[**]/wh/09株)三种毒株型号疫苗中选择一种参与投标。
(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即非生产企业)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生产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生产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的须具有拟参与投标品牌口蹄疫灭活疫苗生产企业对此项目盖有公章的授权书,且授权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合同期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采用线上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如下:
将下列资料(详见第4.2条)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联系人:罗先生,电话:******),招标人审核后,将招标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4.2招标文件获取所需资料要求:
(1)经办人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则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4)代理商参与投标的,还须提供拟参与投标品牌口蹄疫灭活疫苗生产企业对此项目盖有公章的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授权截止日期应在本项目合同期之后)。
(5)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 证书》及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人为非生产企业的,须提供《兽药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产品若为本国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和《兽药gmp 证书》及所投产品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或扫描件;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有效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①上述资料要求为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②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招标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无需提供上述资料中的(1)和(2)。
③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应明确投标人的指定邮箱。
******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2日14时00分,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天府汇城3号楼3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有限公司官网(******/)同步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石羊场路888号天府汇城3号楼3层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