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76,642.26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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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房屋修缮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76,642.26 | 1(项目) | ¥76,642.26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4-09-24 14: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详采购文件
- (一)交付时间:自施工单位入场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之日止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加班费、设备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通讯费、交通费、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费和管理费、保险、税费、利润、措施及风险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四)付款方式: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由采购人明确付款方式。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邹鑫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联系人:古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金茂珑悦项目18栋屋面及外墙漏水维修(二次)-采购文件.docx 附件下载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附件下载
,金茂珑悦项目18栋屋面及外墙漏水维修(二次)-工程量清单.xls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