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17-2022年)中期调整方案》(川环发〔2020〕47号),科学引导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健康发展,现发布木里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有关信息。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2年木里县危险废物产生量为90.28吨,委托处置量为40.60吨,委外利用量为15.98吨,委外收集量为8.1吨,安全贮存量为37.58吨。产生量前三位的危险废物类别依次为:hw01医疗废物38.94吨,占全县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42.19%;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8.68吨,占全县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41.91%;hw31含铅废物9.16吨,占全县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9.92%。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基本情况
全县无危险废物经营企业。
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
(一)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机制。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处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及时公开全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种类、规模等。产废单位自主选择利用处置单位,建立竞争市场体系,消除价格垄断,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处置成本。
一、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2年木里县危险废物产生量为90.28吨,委托处置量为40.60吨,委外利用量为15.98吨,委外收集量为8.1吨,安全贮存量为37.58吨。产生量前三位的危险废物类别依次为:hw01医疗废物38.94吨,占全县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42.19%;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38.68吨,占全县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41.91%;hw31含铅废物9.16吨,占全县危险废物总量比例为9.92%。
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基本情况
全县无危险废物经营企业。
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管理
(一)建立健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处置全过程的环境监管体系,完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环境监管机制。
(二)充分发挥市场在处置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全面及时公开全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的许可种类、规模等。产废单位自主选择利用处置单位,建立竞争市场体系,消除价格垄断,通过市场竞争降低处置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