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南县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采伐林木处置。
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宁南县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告,邀请确定宁南县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采伐林木处置的收储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伐林木收储范围。
对宁南县后山国有林场、竹寿国有林场、松新国有林场、葫芦口林业工作站四个片区中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中国有林采伐产生的林木进行收储处置。
2.出材情况估算数。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杉木二元立木材积表、单木出材率表》《四川省地方标准云南松二元立木材积表、单木出材率表》要求,小头直径6cm、长度2米以上,且能够达到造材标准,林木无缺陷(无开裂、无虫蛀、无明显疵点等)才能达到出材,剩余林木则全部为柴火。结合我县实际现场勘察,估算林木出材如下:
宁南县松新国有林场片区:出材700立方米、柴火1000吨;
宁南县后山国有林场片区:出材1200立方米、柴火600吨;
宁南县竹寿国有林场片区:出材800立方米、柴火3500吨;
宁南县葫芦口林业工作站片区:出材150立方米、柴火600吨;
以上为估算数,最终以实际出材为准。
3.报价底价及收储方确定方式。
以国有林区为单位进行竞价。出材价底价350元/立方,柴火价底价100/吨,竞价=报价方木材单价报价×片区木材估算出材数+报价方柴火单价报价×片区柴火估算出柴数。以国有林区为单位汇总全部报价从高到低排名后,竞价第一名对应的报价方即确定为该国有林区相关林木的收储方。
二、报价及资质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收储方资质要求:邀请、接受具有木材经营资格的公司根据对本项目产生的相关木材(含木材和柴火)分木材种类和国有林区分别进行单价报价,允许一家公司对多个国有林区同时报价。
3.报价资料:提供公司木材经营资格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银行回执单。
4.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按3万/家收取。相关报价保证金,由报价公司公对公转各国有林场基本账户收取。报价汇总结束,确定收储方公示并签订后3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还。若发生报价且中选后不按时或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该报价方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该保证金按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5.报价时间方式:2024年9月21日0时至2024年9月23日24时,将资料以pdf形式发送到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定邮箱:******,时间截止后不再收取报价资料。
6.报价注意事项:所有公司报价均为扣除装卸、运输后的价格,只针对相关木材(含木材和柴火)进行报价,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
7.有效报价确认条件如下:
(1)由县林草局火灾预防股工作人员在“企查查”核实参与报价公司的木材经营资格未被注销,法人资格在合法期内且没有违法记录及列入失信名单;
******银行回执单等资料齐全且盖章清晰;
(3)未逾期报送报价资料;
(4)县林草局对收取的报价函具有保密义务,坚决杜绝泄露报价情况的发生。县林草局火灾预防股指派专人收取报价资料,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专人索取相关报价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生泄露信息情况并证据确凿,按照保密相关条例追究相关泄漏人员责任。报价资料在收取报价时间截止后的第2个日历天统一开启查价。
三、现场确认收储方程序
******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后山国有林场、竹寿国有林场、松新国有林场、葫芦口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参与,在报价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召开确定本项目涉及木材处理收储方的现场会。会议现场由县林草局火灾预防股工作人员根据竞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列并汇总,排列方式为根据片区预估收益总数由大到小进行排列。
2.现场参会人员逐一甄别确认后收益数最大对应的报价方即为最终收储方。
3.县林草局火灾预防股工作人员负责相关会议现场签到表、影像资料收集、会议纪要编写等相关事项,与会人员在现场打印的最终报价汇总表上签字。
四、合同签订
确认收储方后1个工作日内,县林草局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各涉及国有林场在辖区场部发布结果公告并公布报价汇总表,3个工作日内无质疑投诉,则由各国有林场再在3个工作日内与各收储方签订相关合同,如有逾期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则取消其收储资格,后续按竞价排名顺延至第二名确定为收储方,以此类推。其他详情合同约定。
1.确认收储方后由各国有林场与各收储方签订相关合同,并收取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公对公转相关国有林场基本账户收取,其中松新国有林场15万元、竹寿国有林场30万元、后山林场20万元、葫芦口林业工作站5万元。为防止收储方中断收储过程导致民工工资风险,各国有林场按上述收取履约保证金后,若收储方临时中断收储,除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外并按合同追究收储方违约责任外,各国有林场还可用于履约保证金进行相关民工工资支付,支付后履约金余款缴库。
3.履约保证金退还:收储方完成处置并转林场相关收储费用后,相关保证金在各国有林场将处置收入缴入国库后1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处置资产缴库
处置费用由林权所有者(即国有林场)收取,相关林木处置收入缴库由县林草局牵头协调,各国有林场积极配合,收到处置收入后3个工作日内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进行非税缴库。
六、验收方式
产生的木材(含木材和柴火)数量,由收储方申请,县林草局分管领导、火灾预防股、县国有林场、收储方相关人员共同签字盖章后确认。
七、争议解决方式
******法院裁决。
八、公告期限
2024年9月21日0时至2024年9月23日24时。
九、答疑及相关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1.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梁月琴,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松新分理处,对公账号:************6。
******银行户名:宁南县后山国有林场,开户行:农行宁南披砂支行,对公账号:************7。
4.宁南县竹寿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山王庙分理处,对公账号:************3。
5.宁南县葫芦口林业工作站:联系人************有限公司中心街分理处,对公账号:************8。
附件:报价函
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报价函
致: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贵局发布《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邀请确定宁南县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采伐林木处置收储方的公告》要求,我司有资格也有能力收储xx国有林场在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中采伐的林木,并承诺以下报价为我司仔细协商后价格,如出现乱报价或者中标之后临时中断收储的情况,由我司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负相关法律责任。现对该木材报价如下:
联系方式: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xxxx
xx单位/公司(公章)
年 ?月??日
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宁南县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告,邀请确定宁南县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采伐林木处置的收储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伐林木收储范围。
对宁南县后山国有林场、竹寿国有林场、松新国有林场、葫芦口林业工作站四个片区中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中国有林采伐产生的林木进行收储处置。
2.出材情况估算数。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杉木二元立木材积表、单木出材率表》《四川省地方标准云南松二元立木材积表、单木出材率表》要求,小头直径6cm、长度2米以上,且能够达到造材标准,林木无缺陷(无开裂、无虫蛀、无明显疵点等)才能达到出材,剩余林木则全部为柴火。结合我县实际现场勘察,估算林木出材如下:
宁南县松新国有林场片区:出材700立方米、柴火1000吨;
宁南县后山国有林场片区:出材1200立方米、柴火600吨;
宁南县竹寿国有林场片区:出材800立方米、柴火3500吨;
宁南县葫芦口林业工作站片区:出材150立方米、柴火600吨;
以上为估算数,最终以实际出材为准。
3.报价底价及收储方确定方式。
以国有林区为单位进行竞价。出材价底价350元/立方,柴火价底价100/吨,竞价=报价方木材单价报价×片区木材估算出材数+报价方柴火单价报价×片区柴火估算出柴数。以国有林区为单位汇总全部报价从高到低排名后,竞价第一名对应的报价方即确定为该国有林区相关林木的收储方。
二、报价及资质要求
1.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收储方资质要求:邀请、接受具有木材经营资格的公司根据对本项目产生的相关木材(含木材和柴火)分木材种类和国有林区分别进行单价报价,允许一家公司对多个国有林区同时报价。
3.报价资料:提供公司木材经营资格相关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银行回执单。
4.报价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按3万/家收取。相关报价保证金,由报价公司公对公转各国有林场基本账户收取。报价汇总结束,确定收储方公示并签订后3个工作日之内无息退还。若发生报价且中选后不按时或不按要求签订合同的,该报价方报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该保证金按非税收入缴入财政。
5.报价时间方式:2024年9月21日0时至2024年9月23日24时,将资料以pdf形式发送到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指定邮箱:******,时间截止后不再收取报价资料。
6.报价注意事项:所有公司报价均为扣除装卸、运输后的价格,只针对相关木材(含木材和柴火)进行报价,不包含任何其他费用。
7.有效报价确认条件如下:
(1)由县林草局火灾预防股工作人员在“企查查”核实参与报价公司的木材经营资格未被注销,法人资格在合法期内且没有违法记录及列入失信名单;
******银行回执单等资料齐全且盖章清晰;
(3)未逾期报送报价资料;
(4)县林草局对收取的报价函具有保密义务,坚决杜绝泄露报价情况的发生。县林草局火灾预防股指派专人收取报价资料,除法律规定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专人索取相关报价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生泄露信息情况并证据确凿,按照保密相关条例追究相关泄漏人员责任。报价资料在收取报价时间截止后的第2个日历天统一开启查价。
三、现场确认收储方程序
******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后山国有林场、竹寿国有林场、松新国有林场、葫芦口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参与,在报价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召开确定本项目涉及木材处理收储方的现场会。会议现场由县林草局火灾预防股工作人员根据竞价由高到低进行排列并汇总,排列方式为根据片区预估收益总数由大到小进行排列。
2.现场参会人员逐一甄别确认后收益数最大对应的报价方即为最终收储方。
3.县林草局火灾预防股工作人员负责相关会议现场签到表、影像资料收集、会议纪要编写等相关事项,与会人员在现场打印的最终报价汇总表上签字。
四、合同签订
确认收储方后1个工作日内,县林草局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各涉及国有林场在辖区场部发布结果公告并公布报价汇总表,3个工作日内无质疑投诉,则由各国有林场再在3个工作日内与各收储方签订相关合同,如有逾期10个工作日内未签订合同,则取消其收储资格,后续按竞价排名顺延至第二名确定为收储方,以此类推。其他详情合同约定。
1.确认收储方后由各国有林场与各收储方签订相关合同,并收取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公对公转相关国有林场基本账户收取,其中松新国有林场15万元、竹寿国有林场30万元、后山林场20万元、葫芦口林业工作站5万元。为防止收储方中断收储过程导致民工工资风险,各国有林场按上述收取履约保证金后,若收储方临时中断收储,除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外并按合同追究收储方违约责任外,各国有林场还可用于履约保证金进行相关民工工资支付,支付后履约金余款缴库。
3.履约保证金退还:收储方完成处置并转林场相关收储费用后,相关保证金在各国有林场将处置收入缴入国库后1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处置资产缴库
处置费用由林权所有者(即国有林场)收取,相关林木处置收入缴库由县林草局牵头协调,各国有林场积极配合,收到处置收入后3个工作日内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进行非税缴库。
六、验收方式
产生的木材(含木材和柴火)数量,由收储方申请,县林草局分管领导、火灾预防股、县国有林场、收储方相关人员共同签字盖章后确认。
七、争议解决方式
******法院裁决。
八、公告期限
2024年9月21日0时至2024年9月23日24时。
九、答疑及相关缴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1.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联系人:梁月琴,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松新分理处,对公账号:************6。
******银行户名:宁南县后山国有林场,开户行:农行宁南披砂支行,对公账号:************7。
4.宁南县竹寿国有林场:************有限公司山王庙分理处,对公账号:************3。
5.宁南县葫芦口林业工作站:联系人************有限公司中心街分理处,对公账号:************8。
附件:报价函
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报价函
致: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
根据贵局发布《宁南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邀请确定宁南县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采伐林木处置收储方的公告》要求,我司有资格也有能力收储xx国有林场在增发国债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项目中采伐的林木,并承诺以下报价为我司仔细协商后价格,如出现乱报价或者中标之后临时中断收储的情况,由我司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和负相关法律责任。现对该木材报价如下:
单位 | 林木类别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后山国有林场 | 木材 | xx元/立方 (高于350元) | |||
后山国有林场 | 柴火 | xx元/吨 (高于100元) | |||
松新国有林场 | 木材 | xx元/立方 (高于350元) | |||
松新国有林场 | 柴火 | xx元/吨 (高于100元) | |||
竹寿国有林场 | 木材 | xx元/立方 (高于350元) | |||
竹寿国有林场 | 柴火 | xx元/吨 (高于100元) | |||
葫芦口林业工作站 | 木材 | xx元/立方 (高于350元) | |||
葫芦口林业工作站 | 柴火 | xx元/吨 (高于100元) |
xx单位/公司(公章)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