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20日,西昌生态环境局共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批准决定。现将评价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厂建设项目 |
西昌市佑君镇金马村一组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计划用地面积约14666.72平方米(约22亩),新建总建筑面积为2547.05平方米,其中一号厂房建筑面积为1592平方米、二号厂房建筑面积为915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40.0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厂房、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及相关附属工程设施。项目拟设置水泥电杆生产线1条、水泥涵管生产线3条、机制地砖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产水泥电杆15000根、水泥涵管3万根、机制地砖6000立方米。 |
见附件 |
联系电话:0834-******
通讯地址:西昌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